Archive for 12月 2013

元配飆小三是賤人 女法官:實話無罪

「有力表述 未必文雅」
〔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55歲詹姓婦人認為丈夫與公司的羅姓女同事外遇,氣呼呼地到公司爆粗口,連珠炮嗆罵羅女:「不要臉、賤人、╳╳娘、肖查某」,被檢方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;有趣的是,士林地院的女法官認為「有力的表述,未必是文雅的」,詹婦是「情感表述」自己的婚姻受到侵犯,法律沒理由處罰「說實話的人」,判詹婦無罪,可上訴。
原告羅女昨受訪說,沒有證據,詹婦怎可說她通姦?詹婦的丈夫因欠了百萬元卡債,才虛構與她交往,藉此逼老婆償還欠款,羅女說她無端受辱是事實,一定會上訴;記者昨聯繫不上詹婦,無法得知其回應。
去年8月,詹婦認為丈夫外遇,跑到北市北投區的羅女工作處興師問罪,當眾怒罵羅女「不要臉、賤人、╳╳娘、肖查某」,被羅女告她妨害名譽;詹婦事後承認去找羅女,但辯說沒找到人就離開,否認爆粗口。
士林地檢署傳喚當時在場的員工作證,認為詹婦曾出言辱罵,以貶損羅女名譽為由偵結起訴。
但女法官審理後發現,詹婦提出丈夫的通話明細,指丈夫與羅女通姦,她丈夫也承認外遇,女法官認定通聯頻率超乎常情,採信說詞。
「意見表達 算言論自由」
女法官也認為,強迫情緒激動者不能「口出惡言」,無異於強令她另尋宣洩管道,可能造成無可挽回的犯行;羅女被罵雖刺耳,卻如同詹婦的婚姻受侵犯般,同感不適,女法官認為詹婦的行為是「情感表述」,屬於「意見」表達,受言論自由規範,判詹婦無罪。
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
Posted by rogers

日月明功 陳巧明害人不淺


Posted by rogers

年賺近億到賠錢 出版社老闆變作家

還記得「徐老師瘦身操」嗎?當年紅到出書,出版社一年業績可以到8千多萬,然而後來大環境不好,賠錢收場!當時的出版社老闆王翎芳,決定旅遊環島,把自己歸零,重新出發,沒想到成了轉機,她將每次旅遊紀錄下來,出了旅遊書,甚至紅到大陸去,從負債到搬進2千多萬的新家,危機成了轉機。


作家王翎芳:「以台灣好行的路線為主,每一個縣市都會有一張地圖。」

說她是台灣旅遊達人,一點都不為過,攤開桌上旅遊書,旅遊指南,紀錄著這幾年來,遊遍台灣每個角落的足跡,她是作家王翎芳,但在成為作家前,她其實是間出版社的老闆。

節目片段:「我是誰,徐老師,沒錯,我就是徐老師,Teacher 徐。」

當年小s紅透半邊天的徐老師瘦身操,就是王翎芳出的曾經出版社,一年營業額有8千多萬,但後來大環境不好,出版社難經營。作家王翎芳:「投進去的錢就是說,拿不回來,喔,很多喔,我想(賠了)1、2千萬一定有吧。」

最後賠錢收場,王翎芳經歷了好長一段低潮期,但這段休息時間,也讓她重新思考了人生方向。王翎芳:「我好像什麼都不會,就是很會吃喝玩樂,就是有很多的朋友,他們想要去哪裡玩,然後去找誰...然後幹嘛幹嘛...都會請我幫他們做規劃。」

熱愛旅遊的她,開始全台走透透,把旅遊心得,集結成冊,加上以往在出版業的豐富經驗,這本以台灣自助旅遊為主題的書,出爐了,甚至還紅到大陸去,媒體爭相報導,突破人生逆境,成為暢銷旅遊作家,從負債到搬到2千多萬的新家。

王翎芳:「因為我的東西都是古董嘛,顏色比較沉一點,我就會喜歡有點跳tone的東西。」

家裡擺設也能看出王翎芳對生活的品味,古典和現代的融合,衝突中又不失特色,王翎芳在每一次的旅遊中,都把自己歸零,吸收新事物。王翎芳:「你找到自己,你才有可能自在,你才會從容。」

有時候危機就是轉機,從她身上就能得到證明。
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
Posted by roger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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